法律咨询电话 152-7481-7560
全国咨询电话: 152-7481-7560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张梅律师团队

微信:152-7481-7560

手机:152-7481-7560

EMAIL:199792915@qq.com

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万达C2写字楼17层

详情页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

发表时间:2020-11-09  点击:1082

 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第三,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第四,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第一种类型又可以称为强制占有型犯罪,第二、三、四种类型又可合并称为非强制占有型犯罪。

  (2)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3)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表现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有是一般主体,有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本章的多数犯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财物而意图把它非法转归已有或者归第三者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