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起源于1956年的长沙市法律顾问处(直属长沙市司法局),1991年命名为“长沙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6年更名为现用名“芙蓉律师事务所”, 总营业面积近10000平米。
总所设在长沙,在长沙万达广场拥有办公面积3000平米,总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专业服务人员超过300名。是我国成立较早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现有长沙、深圳、广州、湘潭、常德、东莞6家机构领取了运营执照;岳阳、益阳、佛山、中山、惠州、珠海6家机构已经租赁场地、派驻筹备小组以及向司法行政部门递交了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