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52-7481-7560
全国咨询电话: 152-7481-7560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张梅律师团队

微信:152-7481-7560

手机:152-7481-7560

EMAIL:199792915@qq.com

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万达C2写字楼17层

详情页

处理借款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

发表时间:2020-11-04  点击:1095

   第一、准确列明借款合同当事人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等。

  第二、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三、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等。